经典案例:
1. 2017年,为许昌市某大型集团公司做刑事法律风险培训;
2.2017年,担任某市常务副市长(副厅级)受贿案辩护人,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3. 2017年,担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近100亿)、抽逃出资、销毁会计凭证案辩护人;
4.2017年,担任某省劳动就业中心财务负责人贪污案辩护人,检察院不起诉;
5.2017年,某贪污案(涉案金额270万),一审宣判无罪,检察院抗诉,二审维持一审判决;
6.2016年,担任某市公安局长受贿案件辩护人;
7.2016年,担任某上市公司高管贪污、受贿、单位受贿、滥用职权案件辩护人;
8.2015年,担任某职务侵占案件被害人诉讼代理人,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9.2015年,担任某房地产商董事长职务侵占案件(涉案金额1098万元)辩护人,检察院不起诉;
10.2014年,担任某绑架致死案件辩护人,河南省高院改判死缓,限制减刑;
11.2014年,担任职务侵占案件辩护人,由9年6个月有期徒刑改判3年6个月;
12.2014年,为郑州某集团公司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培训;
13.2014年,为河南某大型国有控股公司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培训;
14. 2013年,担任某故意杀人案件辩护人,郑州市中院改变定性为故意伤害,判处无期徒刑;
15.2013年,担任某教体局局长滥用职权案件辩护人,宣判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