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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8日晚,【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TLT分享秀】第一期第十六讲在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举行。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时勇律师分享《浅谈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方法》。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其中,“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事故处理分类 1.交通事故快速理赔程序:根据《郑州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 快速处理办法(试行)》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交通事故,是指在郑州市市区(不含上街区)道路上每日6时至21时发生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交通事故:(一)机动车双方之间发生不涉及第三方的;(二)没有人员伤亡,且双方财产损失均在2000元以下的;(三)机动车能够驾驶移动的;(四)机动车均在河南省内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发生上述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应当将车辆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按照本办法处理。 2.交通事故一般处理程序事故责任划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