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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俊英 |
·一、基本资料: 汪俊英,女,河南省唐河县人,1962年8月27日出生。1972——1980年在唐河县读小学和中学。1980年——1984年在郑州大学法律系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1984年7月分配到河南省委党校从事法学教学工作至今。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学、经济法学。现任河南省委党校、河南行政学院法律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院校学术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成员。
二、社会兼职 河南省地方立法研究会 副秘书长 河南省行政法学会 理事 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 律师
三、主要业绩 (一) 在教学方面 主讲行政法学兼顾经济法学,教学效果名列前茅,曾获得省委党校优秀教师称号,并多次获得省委党校优秀教学效果奖。是省委党校主体班次教学业务骨干。 (二)在科研方面 1、发表论文情况。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论文35篇,均为独著。其中,在人民日报《理论参考》、《农民日报》、《知识产权》、《理论与改革》、《领导科学》、《郑州大学学报》、《行政与法》等国家级报刊及核心刊物发表论文7篇。发表于《河南社会科学》1998年第4期的《河南矿业法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和发表于《信阳师院学报》1998年第3期的《试论企业专利发展战略》分别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经济法学》1998年12期和《工业企业管理》1998年9期全文转载。 2、科研课题情况。(1)主持国家社科规划课题1项,题目是《领导干部消极法律心态透视及矫正问题研究》,正在研究之中。参加完成国家社科规划课题1项,题目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人腐败问题及治理对策研究》,排名第三。(2)主持完成河南省社科规划课题2项,题目分别为《河南矿业法治及发展问题研究》和《我省农村“准法律”——村规民约建设问题研究》,研究课题被河南省社科规划《成果要报》刊登。参加完成河南省社科规划课题4项。 3、著作情况。个人专著1部:《传统法律文化与法治发展研究》,中国民主与法制出版社,2004年11月第一版。主编教材7部,个人撰写40余万字。参编著作多部。
四、获奖情况 1、教学获奖情况。获得省委党校优秀教师称号;获得省委党校优秀教学效果奖。 2、科研获奖情况。共获得各级各类奖次11项。分别为:全国党校系统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全国省级宣传部刊优秀论文奖1项;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青年奖1项;北方十五省优秀图书奖1项;河南省社科联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2项、青年奖1项;河南省委党校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2项、三等奖4项;河南省妇女问题研究会优秀论文二等奖1项;河南省法学会优秀论文三等奖1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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