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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的东西也能要回
编辑:连岳雷 | 来源:大河网 | 日期:2007-7-21 8:58:51
http://www.dahe.cn
河南日报 13 舆论关注 2007年05月23日
编辑同志:
我叫张涛,我有一个远房侄子叫张明哲,在张明哲十岁时,他的父亲在一次交通意外中不幸去世。我看孩子比较可怜就每年支助他学费和一定的生活费。今年张明哲已经十六岁了,基于家里的情况他辍学去打工,因工作需要我又送了他一辆电动车。一天我的儿子张明亮骑他的车玩,张明哲因急着要去办事就跟我儿子发生争执,把我的儿子打成轻伤。我很气愤,想收回我赠给他的电动车可以吗?
读者张涛张涛读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根据你反映的情况和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你可以撤销对张明哲的赠与并要求他返还财产,并且要在他打你儿子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诉权。⑩3
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李松蓣
网络版编辑:连岳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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