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艳阳高照,在冬日的严寒渐渐消退的时候,旅行社也迎来了业务繁忙的春天。为规范旅游服务,有序行业竞争,河南省旅行社工作会议在旅游名县栾川召开。
会前,省旅游局向我所发函邀请我所指派律师就与旅游合同相关的法律问题作一讲座。接受邀请后,合伙人会议慎重讨论指派我所赵立新律师担纲此任。经充分准备, 3月9日下午,讲座在栾川县委礼堂举行。与会代表500余人均到场参加这次会议。
为时三个半小时的讲座中,赵立新律师详细讲述了《合同法》基本常识、旅游合同的概念、旅游合同的主要条款、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等,尤其是具有针对性地对旅行社行业普遍存在的“履行承担”做了深入浅出的讲解,深受与会代表好评,普遍认为此讲座给他们日常工作中最感觉迷茫的法律问题指点了迷津。讲座结束后,赵立新律师又现场解答了部分代表的咨询。
我所律师主讲的此次讲座,在我省旅游业尚属首次,不但展示了我市律师的业务风采,也给旅行社业的经营、维权指出了走向法治的坦途。
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
200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