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天艺音像制品公司享有独家复制、发行《宋祖英维也纳金色大厅独唱音乐会》CD、《蜡笔小新第三部》VCD等音像制品著作权。武汉某音响经营部等45家业主销售了上述非法复制的音像制品(盗版光盘),侵犯了原告著作权。该案均以被告停止销售、赔偿损失调解结案。 法庭点评:打击盗版是我国作为世贸组织成员国应履行的承诺。中国公民有义务自觉抵制盗版,维护我国政府在国际交往中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