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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计算机字库著作权案

编辑:佚名     |     来源:天基律师网    |     日期:2007-6-4 17:23:11

在北大方正诉山东潍坊文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南宸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侵犯美术作品著作权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件中,北京高级人民法院首次确定了计算机字典受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保护。北大方正的胜诉,使得计算机字库的著作权最终得到法律的保护,对打击盗版、建立和完善与知识经济有关的市场并保障正常运行有重大意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此次判令侵权方立即停止复制、发行《文星2000字处理系统V3.1》软件的侵权行为,赔偿北大方正经济损失30万元,并公开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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